行車制動器的驅動機構,是制動驅動機構根據制動力源的不同,可分為簡單制動、動力制動和伺服制動三大類。簡單制動又稱人力制動,可分為機械式和液壓式兩種,這類制動器的驅動機構雖然有其優(yōu)點,曾被用在老式汽車、輕型及部分小型汽車上,但由于用人力作為制動力源及其他一些缺點,所以機械式驅動機構已不用于行車制動,而液壓制動也逐漸被不同絕式的動力驅動機構和伺服驅動機構所取代。尤其對于載重汽車來說更是如此,大部分是采用動力制動,個別車型采用伺服里動機構。
行車制動器的動力制動是利用由發(fā)動機將其動力轉化為空氣或油液的勢能,來作為汽車制動的全部力源,所以駕駛員加于制動踏板上的力,只是起控制回路中控制元件的作用。由于踏板力較小,且有適當的踏板行程,所以減輕了駕駛員的疲勞,且控制靈活。
行車制動器的動力制動可分為氣壓制動、氣頂液制動和全液壓動力制動等型式。載重汽車中以氣壓制動為多數,氣頂液動力制動次之。全液壓動力制動目前還很少見,不過,當需要整車液壓化的時候,連同防抱死裝置一起將會得到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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